摘要: 因反对者众,讨论了四个多月的《反虐待动物法》搁浅了。浏览了一下反对意见,虽然尖锐,却多是歪理,比如有位网友说:“人尚且相食,岂能优先保障猫权、狗权。”此论明显是胡搅蛮缠,人相食,纯属人的问题,与猫狗何干?或按此逻辑,人若便秘,岂非要推倒茅房乎?
人相食,与猫狗何干
文/安庆仁
因反对者众,讨论了四个多月的《反虐待动物法》搁浅了。浏览了一下反对意见,虽然尖锐,却多是歪理,比如有位网友说:“人尚且相食,岂能优先保障猫权、狗权。”此论明显是胡搅蛮缠,人相食,纯属人的问题,与猫狗何干?或按此逻辑,人若便秘,岂非要推倒茅房乎?
当然不否认,在人相食的时候,礼遇猫儿狗儿的确显得很虚伪,可这跟猫狗有什么关系呢?猫狗乃弱智之辈,既不懂追求财富,也不懂盘剥工人,毕生所求,唯吃饱不饿尔。难道,就因为不会说话,就要代人受过,把所有人类的罪责都承担。
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,人之不幸乃人之所为,找人算账罢了,怎么可以把蛮不讲理的迁怒于猫儿狗儿呢。况而,猫狗乃人类之朋友,对人类忠心耿耿,凡五千年,既未曾有猫狗开血汗工厂之闻,亦未曾有猫狗为GDP而草菅人命之闻,更未曾有猫狗经常性强扒民房、临时性强奸民女之闻。
不要把保障人的权利与保障猫狗的权利搅在一起,人类之间的是是非非、恩恩怨怨,完全是人类自身的问题,与猫儿狗儿扯不上任何关系。换言之,该不该保障人类群体中某些弱势者的权利,决定权完全掌握在人类中某些强势者的手中,弱势者要怪罪就该怪罪这些人,而不是唯猫狗是问,把猫狗当成替罪羊、出气筒。
坦白的说,笔者并非不同情社会中的弱势群体,因为笔者本人就属于这个群体,但是笔者更愿意理性审视中国社会弱势阶层的人权问题,第一、中国是儒家文化的国度,儒家文化从某种角度看,就带着吃人的秉性,所以中国社会要想避免人相食,进而达到充分的公平,真正该解决的是文化问题,给这个吃人的文化做一次革命性的手术,使其彻底丧失贪婪血腥的本性。
第二、虐待动物并不能使中国社会弱势阶层的人权状况得到改善,而保障动物的权利,也不可能成为中国社会弱势阶层人权状况恶化的原因。所以就笔者的观点而言,佛归佛、道归道,无论中国社会人与人之间属于什么关系,都不应该成为虐待动物的合法理由,否则《反虐待动物法》便永无天日了。
第三、善待动物是一种历史性和世界性的潮流,中国社会和中国人要想树立良好的外在形象,要想在世界上获得良好的口碑,那么善待动物,就必须变成中国社会和中国人的生活常态,除此别无二选。
后退一步看,当猫儿狗儿都有了充分的权利,客观上必然有助于推动中国社会弱势阶层人权状况的改善,因为在猫儿狗儿都倍受礼遇的时候,人的权利还不能得到普遍的保障,于情于理都说不通吗。正因此笔者认为,保障人的权利不妨先从保障动物的权利开始,这虽说是本末倒置,其实也正符合中国人和中国社会一贯的行事风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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